【除晦法會加持,車禍訴訟過關靈應記實】

洛山磯 明心精舍 弟子 王美婞
2008年7月

去年九月,大兒子興高采烈拿到駕駛執照,一味地享受著長大成人的第一步。每天的上下學,因為可以理直氣壯地開車,變成他最喜歡的時段。而他一路的表現也中規中矩,老媽的耳提面命也就變成"孩子!希望你比我更好"的期待!同年十一月,有一天,大兒子不知因由地,想試開一條回家的新路線。沒想到就這一試,他闖下了生平的第一樁車禍。

那天,兒子在十字路口等左轉,看到對面已轉成黃燈,便天真以為所有來車都會減速停車,因此開始左轉,將車子開到路中。不料,對方來車非但沒有減速,反而加速衝過來。這一始料未及的動作,嚇壞了尚缺乏開車經驗的兒子,一下子反應不過來愣在那裡,以為對方會閃過,而對方也可能想,兒子會加速左轉。這種平常人最容易做的反應"以為是如何如何‧‧‧‧"的結果,就是兩車相撞,撞出對方的氣袋。

事後根據警察報告,對方眼睛因為氣袋爆出,稍有擦傷,事發當天,在警察詢問結束後,便自行開車離去。雖然兒子把我父親的車子撞到讓保險公司判定以"全毀"作賠償;幸而,車內同行近八十的父親及姪女虛驚一場、安然無恙。心想,已是大幸。也就當花錢消災,也不太往心上擱。

直到今年三、四月時,開始感到不對勁兒。保險公司非但遲遲不把善後結果寄來,反而常來電,徵求我們的意願,是否願意將我們的最高保額公開給對方,甚至問到有多少地產及剩多少貸款額。這時我才知道大事不妙!

六月時,保險公司來電告知,對方不願意接受以美金十萬元和解。因為,對方的眼睛已經作了三次手術,花了美金六萬元,並企圖請律師作進一步的賠償控訴。深感不平的我,雖懷疑這中間的蹊蹺,但也無奈於美國法律中的一條"right of way",讓我方無法推委責任。只是,不明白一個擦傷,怎麼會演變成有醫生證明的三次手術?

保險公司還問我,如果對方請了律師,我是否也要自行請律師辯護。天呀!這無妄之災該從何理起?有好心朋友建議在未正式有訴訟前,先申請房屋增值貸款至最高額,以免屆時房地產被凍結。是吧!總要有一些以防萬一的動作。

時值收到上師寄出七月法訊,細讀其中的『除晦』大法的介紹,。得知是金剛上師因不忍見弟子受業力霉運所困,障礙了生活及修行,將慈悲傳大法,幫助弟子袪除霉運,使生活及修行一切煩利。

於是,急電上師表達心意,請求作功德主特別加持迴向,送走衰神,淨化霉運災難,生活修道障礙退散。

7月23日以虔誠、期待的心參與法會。此時的我怎會知"平常心"為何物!然而,萬萬也沒料到峰迴路轉,法會完,事情的轉寰竟是如此神奇、如此快速!法會結束後的第五天,7月28日一早,剛進辦公室,尚未坐定,便收到家裡來電說,對方已經願意接受以保險額內的美金十萬和解。

走筆至此,"金剛上師前頂禮"的虔敬之心,不禁油然生起!